来信
信箱:院长信箱部门:贵州城市职业学院
信件编号:251110-0000004处理状态:已处理
来信标题:贵校辅导员走正常流程不给批假
来信内容:
尊敬的学校领导
    您好!我想向您反应医护学院周某某辅导员不给学生走正常流程批假,我请问,一个成年人需要请假,走正常流程,而且经过家长批准,她有什么理由不批假?总是找借口专业课不给批,但是谁没点急事呢?走正常流程难道也不行吗,没事谁会请假,学习是自己的事情,作为一个成年人,我觉得没有必要管得那么严,何况走的是正常流程,她侵犯了学生依法依规请病假,事假的权利。希望学院能就此问题和该辅导员沟通,改正其工作方法,建议合规的请假通道,我相信学校始终是以学生为本,希望学校能尽快跟该辅导员沟通并能做出相应处理,能更好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。
回复
来信时间:2025-11-10回复时间:2025-11-12
受理单位:贵州城市职业学院
回复内容:
我校收到关于“辅导员走正常流程不给批假”的来信后,立即与医护学院3位周姓辅导员:周乐湧、周小芳、周开花分别谈话。3位辅导员均表示,对学生请假事宜均严格执行《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》。
该制度第四条规定: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离校应当请假。请病假应当有医疗单位证明,事假应当有家长证明。请假时间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;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副院长批准,并填写请假条;请假三天以上(或外出离家离校较远的)经学校学生分管领导批准,并填写请假审批表。学生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。
11月11日,学校5名老师尝试联系来信人电话,但电话是湖北武汉空号,无法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。虽暂未核实到具体事件,我校将以此次来信为改进契机,加强辅导员培训,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。
如来信同学对请假事宜还有疑问,可联系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处张艺老师(联系电话:1365850350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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